特种设备许可认证范围:
锅炉制造资质、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压力管道制造资质、压力管道元件资质、阀门制造资质、无缝钢管制造资质、焊接钢管制造资质、密封件制造资质、阀门铸件制造资质、电梯制造资质、乘客电梯制造资质、货载电梯制造资质、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资质、起重机械制造资质、桥式起重机制造资质、门式起重机制造资质、塔式起重机制造资质、升降机制造资质、立体车库制造资质、升降平台制造资质、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客运索道制造资质、游乐设施制造资质、特种设备资质。
安装单位应当具有以下检测仪器:
(1)经纬仪;
(2)水准仪;
(3)噪声检测仪器;
(4)绝缘电阻检测仪器;
(5)接地电阻检测仪器;
(6)万用表;
(7)激光测距仪;
(8)钢卷尺(含修正值),50m(机械式停车设备除外);
(9)超声波测厚仪(机械式停车设备除外)。
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资质,门式起重机安装资质要求
试安装
申请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的单位,应当在其所申请的每个许可子项目中,各试安装 1 台用于验证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样机。
申请许可子项目 A 级的,试安装样机的参数应当高于相应设备类别 B 级的参数上限。样机应当经安装单位自检合格。
安装方案
制造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具备独立编制安装方案的能力。安装方案至少包括以下
内容:
(1)工程概况;
(2)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责权限;
(3)现场安装的控制环节、控制点(包括审核点、见证点、停止点)的控制内容和要求、过程中实际操作要求、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和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规定;
(4)安装程序和要求;
(5)吊装方案;
(6)试验(含调试)方案;
(7)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安装方案应当按照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规定经技术负责人或者经授权人员批准。
安装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起重机械安装工作经历。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 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技术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机械和电气专业人员共不少于 8 人,其中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6 人,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